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征聘湖北省3.15维权律师团律师
来源:楚天律师发布时间:2008年04月28日作者:湖北省律师协会
2008-4-2
征聘湖北省3.15维权律师团律师
为全面履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和《湖北省实施<消费者权益保护法>办法》赋予的职能,组织、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,加大消费维权力度,不断提高广大消费者的依法维权意识,切实维护好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根据新形势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需要,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、湖北省律师协会拟定联合组建“湖北省3·15维权律师团”。为使律师团的每个成员充分发挥作用,切实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义务法律援助,省消费者委员会、省律师协会定于2008年3月13日至4月10日,公开向社会征聘律师团律师。
1、征聘律师条件
(1)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政治素质强,热心公益事业;
(2)年龄在28岁以上,身体健康,能够保证在聘期有足够的时间参与律师团工作;
(3)执业三年以上,熟悉民商事法律法规,并在武汉地区执业;
(4)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,勤勉尽责、依法执业,连续三年无被投诉情况。
2、评审程序
报名律师经省司法厅、省律协审评,由省消委常务委员会审定后,再召开律师团成员大会确认并颁发聘书;
3、报名方式
持律师个人简介、一寸免冠照片、律师事务所出具品行证明、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到省律师协会。
3.15维权律师登记表
姓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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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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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年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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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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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格证书类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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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执业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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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执业证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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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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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邮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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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概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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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:027-87238566